*ST精伦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将于2026年4月27日终止上市暨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主办券商为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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