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自愿承诺:自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2024年7月8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免责声明: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