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晚间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港长龙”)。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发展战略,公司认为新港长龙作为独立运营主体,其所持有的专业资质将为公司拓展多式联运、物流仓储等供应链增值业务创造独特优势,有效弥补公司在综合物流服务及仓储环节的短板,构建完整的产业链生态体系,从而全面提升供应链综合竞争力。经审慎研究,终止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公司表示:新港长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终止吸收合并新港长龙,公司实际持有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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