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改委及住建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9月28日前需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并重新申请价格备案。同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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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发改委及住建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9月28日前需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并重新申请价格备案。同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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