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

金融 2021-04-06 08:55:02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号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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