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9月1日起实施转供电环节价格新政策

消费 2021-08-31 09:52:11

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转供电主体按照终端用户电表计量条件执行相应的电价政策,不得在电费上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以电量为基数收取服务类费用。该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天津市有关转供电的价格政策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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